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法律行为和准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释义
    一、民事法律行为和准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则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
    法律网提醒您,准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1.意思通知,是指以一定的意愿为表示内容的行为如承认的催告和拒绝、义务履行的要求和拒绝、要约的拒绝等。
    2.事实通知,是指通知对方或者公众一定客观事实为表意内容的行为如股东大会召集公告、承诺迟到的通知、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及指名债权让与的通知等。
    2.感情通知,是指以一定感情为表意内容的行为如被虐待或被遗弃的被继承人对有遗产或虐待行为的继承人的宽恕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分类: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追认期限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追认期限为三十日。法律网提醒您,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有什么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以下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此类行为成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2.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行为成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3.无权处分行为;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
    4.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1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