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中介经办流程详解 |
释义 | 一、卖房中介经办流程详解 中介卖房的流程如下: 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的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了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了房产出售的委托书。 3.中介公司可通过了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 4.业务员带领客户进行实地的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的具体交易的价格。 5.客户看房达到了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了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到产权人了,产权人则应将房 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 6.中介公司与买受人持产证到产籍部门查档、核证。 7.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 8.三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9.买受人凭材料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通过中介卖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通过中介卖房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审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管局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综合比较各中介公司的服务模式;看房前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 3.不要和经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想买了中介费能退吗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想买了中介费一般不能退。 中介费可以和中介公司协商退还,如果中介公司不同意退还,则要以你们签定的委托服务合同约定为标准,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约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如果委托服务合同的约定是以交付定金为服务达成标准,则需要支付中介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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