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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期满后还可以再申请医疗期吗
释义
    一、医疗期满后还可以再申请医疗期吗
    可以。医疗期并不是一次性的,只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可以重复享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这就属于规定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二、工伤医疗期满后还需要治疗的怎么处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认定决定是如何作出的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职业病诊断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期满后还可以再申请医疗期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医疗期满后是可以继续申请医疗期的,但是要符合规定的要求才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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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1: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