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民事案件: 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 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自诉案件: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 1、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送达回证签字; 3、执行申请书; 4、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说明书; 5、执行风险告知书;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 ![]()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法院立案流程有哪些 立案流程:接受-审查-处理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关键。因为立案或者不立案,取决于公检法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的结果,而审查材料的过程,也就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立案条件,确认有无犯罪事实和分析、评断这种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因此,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以上就是关于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的解答。我国各级法院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度,因此当场就需要告诉立案人案件是否立案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全的话,可以通知其不足相应的材料。立案是诉讼的开始,因此立案也是很重要的,如果您需要相关法律帮助,欢迎在线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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