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谁有资格提出申请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谁有资格提出申请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 二、企业破产的申请流程 (一)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二)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及时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四)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五)上诉 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企业破产谁有资格提出申请的相关内容。企业破产可以由债权人、债务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清算责任人等分别提出申请。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在16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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