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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找哪个部门
释义
    一、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找哪个部门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哪些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范围
    以下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5.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7.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因返还订金、保证金、提押金(物)发生的争议或因办理职工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发生的争议;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三、劳动纠纷仲裁需要请律师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纠纷仲裁不一定需要请律师,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劳动仲裁要请律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择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法律网提醒您,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对于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清楚的是可以不需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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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