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时效 |
释义 | 【时间:2008年05月09日】 【来源:审计署】 【字号:大 中 小】
《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 第五条 被审计单位可以自知道该审计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审计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打印】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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