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哪些基本原则? |
释义 |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5、使用民族语文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8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辩论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