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使用童工造成伤亡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非法使用童工造成伤亡如何处理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童工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 二、去哪里举报雇佣童工 举报雇用童工行为的可以直接给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举报电话:12333或直接去监察大队举报。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都要依法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使用童工怎么判?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 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使用童工造成伤亡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实践中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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