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判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醉驾判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对醉驾被告人处罚金时,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是一般是不会低于一千元的。醉驾被告人一般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对其应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刑事处罚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刑事处罚罚金不交会如下的: 1.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 2.如果是法院判决生效后还不缴纳罚金的,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院罚金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所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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