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合同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可撤销合同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1.合同中约定的是具体的违约金金额,即按照合同支付约定的金额,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按其约定; 2.未约定的,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损失、交易习惯等因素协商确定; 3.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 二、合同可撤销的几种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 5.一方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6.显失公平的合同。 7.赠与合同中,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过户的,或者受赠人失去生活能力的。 8.附条件赠与合同或遗嘱中,受赠人未履行义务的。 ![]() 三、合同可撤销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可撤销和合同无效的区别如下: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法律网提醒您,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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