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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倒卖土地罪的行为构成要素是什么
释义
    一、非法倒卖土地罪的行为构成要素是什么
    非法倒卖土地触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其行为构成要素是:
    1.客体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客观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
    4.主观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追诉时效是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能缓刑吗
    能否判缓刑需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实践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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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