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仲裁公告送达要钱吗 不需要。一般由由仲裁委确定收取。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前款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在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之后,又给当事人举证期限,通常做法是:×××:本院受理×××与你×××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公告期满后30日为举证期。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日上午×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笔者认为在证据规定颁布实施之前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及司法解释的做法,当时没有颁布证据规定,不存在运用证据规定给当事人举证期限的问题,而证据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证据规定颁布实施后应按证据规定执行,在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应给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否则就剥夺了当事人的举证权利,因此,在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应该给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并限期举证。 如果你想要知道律师帮助你解决劳动仲裁纠纷,建议你可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直接询问本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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