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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分包有哪些
释义   一、建筑工程分包有哪些
    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按照合同签订形式分为自由分包,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劳务分包方式指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1、自带劳务承包是指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雇用,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是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包劳务作业。
    
       二、工程分包的原则
    (1)便于管理,分标不能过多。
    (2)有利于招标竞争,不能分标过少。
    (3)所分各标,应易划清责任界线。
    (4)按整体单项或者分区分段来分标,避免以工序分标。
    (5)把实施作业内容和施实技术相近的项目合在一个标中,以减少施工设备重复购置,减少施实人员。
    (6)考虑招标人提供的条件对主体项目分标的影响。
    (7)要有利于发挥企业的优势,吸引有优势的承包人投标,可按项目性质和专业分标。
    以上分标原则是相互制约的,要以确保投资效益,按合理工期控制总进度,又能达到质量标准为前提来分标。
       三、建筑工程分包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总包与分包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建筑工程分包有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也是最主要的形式。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分包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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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