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小区公共收益归谁管理
释义
    一、小区公共收益归谁管理
    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小区公共部位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业主对公共部位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属全体业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二、小区公共收益有哪些?
    小区的公共收益,是指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
    常见的小区公共收益包括:
    1.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例如轿厢广告、户外广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等。
    小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具体由谁支配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目前还是责成物业代为管理的较多,也可以责成业主委员会代管,但代管方需要提前制定使用计划,使用后也要公示账目。
    
    三、物业不公示公共收益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物业不公示公共收益,并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5: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