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假药的适用条件 |
释义 | 一、刑法假药的适用条件 按假药论处的六种情形,包括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由此看来,即便其成分可能属于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真药”,但是属于上述六种情形的,同样按照假药论处。也就是说,已经取得我国药品批准文号或者取得进口许可证的海外进口药,根据刑法规定,是不被认定为假药的。但是在没有取得国家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应按照假药处理。 ![]()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样的 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首先,行为人生产、销售的必须是假药。《刑法》141条明确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行为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也就是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特定药品的行为,都是生产假药的违法行为。 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中有使用自制的药品于临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犯本罪的,如现在的很多医院都设有制剂室,用以生产供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有的医疗单位由于经济效益的驱使,违规生产劣质药品或超范围生产药品用于临床等。还有个别的医疗单位明知是假药而违规销售,都可构成该罪。 三、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刑法假药的适用条件的相关内容。不论我们看病还是拿药,都要到正规的医院或者药店,这些都是经过国家许可的,有保证,千万不要为了贪图便宜就去一些私人的诊所,这些诊所往往都是没有职业牌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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