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个人所得税材料 |
释义 | 一、著作权个人所得税材料 (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二)《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能够证明纳税人收入、财产原值、相关税费的有关资料。 二、单位转让著作权缴税嘛 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规定: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规定: 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2)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三、著作权的分类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含义是copyright(版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著作权个人所得税材料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著作权个人所得税材料有相关的规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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