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 |
释义 |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法律咨询: 您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法律网律师解答: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 相关法律知识: 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 第三十六条卫生部门对工业劳动卫生的管理,按《吉林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执行。 第三十七条计划部门在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把改善劳动条件、配置劳动保护设施列为重要内容。 第三十八条财政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将劳动保护监察业务(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编辑推荐: 国家对妇女就业有哪些特殊规定? 怀孕女工自行离开 单位不能单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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