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有: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等;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 二、侵犯隐私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停止侵害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适用此种民事责任。 (3)赔偿损失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法律适用上应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的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上述介绍可以看出一些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是在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希望本文之后大家可以再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也不要去侵犯他人的权利。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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