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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期执行死刑的罪犯应当如何处理
释义
    一、缓期执行死刑的罪犯应当如何处理
    缓期执行死刑的罪犯应当如下处理:如果犯罪分子在二年内没有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未执行死刑的,则死缓执行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院备案。
    二、死刑和死缓有何区别
    死刑一般都是指死刑立即执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论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没有期限;死缓有两年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三、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怎么算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法律网提醒您,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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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