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报警应该受理吗 |
释义 | 一、侵占报警应该受理吗 侵占罪报警不应该受理。因为侵占罪属于绝对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受害人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的,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提自诉,如果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侵占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立案的标准如下: 1.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应当予以立案; 2.行为人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应当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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