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户口市内迁移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深圳户口市内迁移需要什么资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因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材料; 4、申请人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成年子女在父母房产立户,如有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到场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和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到场办理;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所有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一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7、在租赁房屋立户的,仅限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 8、挂靠亲友家庭户的,还需提供户主本人携带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与申请人一并到场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二、迁入立户的提供材料 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由当事人自报不动产权登记号码 对购买土地后的自建房,由于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需收取相关产权 证明材料(如《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及申请人近两个月的水费或电费缴款单据; 对购买房产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收取购房合同和房款缴交票据及申请人近两个月的水费或电费缴款单据(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关于公寓立户,不动产权登记证上登记为“单身公寓”的以及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可以立户; 在公共租赁类房屋立户的,申请人口头提供房屋地址,由受理单位网上查询立户应具备的材料信息。 受理单位网上查询后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立户条件,申请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单或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租赁情况证明。 属专为本次申请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除已说明的材料外,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竖向复印)移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带来的深圳户口市内迁移需要什么资料。深圳户口的市内迁移手续就是这样的,应该去相关部门办理迁移手续,办理户口手续的是各级公安部门,填写好相关申请表以及需要携带的各种材料即可。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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