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效责任的认定 |
释义 | 一、合同无效责任的认定 合同无效责任的认定如下: 1.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况 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法律网提醒,这主要表现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三、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能否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能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如果原告的合法权益未曾受到侵害,或者他与别人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上的争议,就不能也无需提起诉讼;如果其与诉讼标的没有利害关系,或者只有事实上的利害关系而构不成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不能作为原告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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