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有些人就担心被判了拘役、管制还有没有工作。那拘役和管制是否丢工作呢?法律网小编为您说明。
 一、拘役和管制是否丢工作 管制的人可以在指定地区内生活工作,可以在民营企业工作,不能因为管制了就比别人工资少。 拘役是在看守所里,在看守所里的人凡有劳动能力的都要劳动,会发很少的所谓的工资。管制期3个月-2年之间,拘役在1个月-6个月,虽然管制时间较拘役长,但是拘役是彻底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原来的工作肯定会丢的。 二、拘役刑和管制哪个严重 拘役更严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伤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三、拘役和管制的区别 1、刑期不同。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处罚方式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执行者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不解除劳动合同,在以后的同事关系、上下级关机、升职加薪方面都可以受到影响。拘役和管制是否丢工作,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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