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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节费属于职工福利吗
释义
    一、过节费属于职工福利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劳动者的过节费是属于津贴和补助,是属于工资福利的一种,可以计入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职工福利费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职工福利费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等。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三、发放福利费需不需要交税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一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通讯费补贴,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税务局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在省市未规定通讯费免税标准,单位发放此项津贴,应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条: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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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0: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