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上摔伤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公交车上摔伤怎么赔偿 在公交车上摔伤怎么赔偿,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辅助的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公交车刹车乘客摔倒怎么赔偿的 公交公司全责,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 三、在公交车上摔伤算不算交通事故 不是交通事故,是意外事件,但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二)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四)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五)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六)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公交车上摔伤怎么赔偿的内容,如果在公交车上摔伤了,在进行赔偿的时候如果产生纠纷的,作为当事人是可以依法进行起诉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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