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民政局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设置“离婚冷静期”条款。简单来说,协议离婚的流程将会变成: 1、递交申请:夫妻双方协商一起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三十天:等待三十天,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则协议离婚未达成。若均未撤回申请,则进入下一步。 3、抉择期三十天: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在这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于冲动离婚的当事人来说,离婚冷静期能够给双方再次慎重考虑的机会。 ![]() 二、离婚协议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三、离婚协议有用吗 首先,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离婚协议有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政局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根据民法典的最新指示,在民政局进行离婚时,需要先递交申请,然后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就进入抉择期,在接下来的三十天之后需要双方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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