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冻结银行卡后一般会通知本人吗? |
释义 | 一、法院冻结银行卡后一般会通知本人吗? 法院冻结银行卡的,会及时通知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二、法院冻结银行卡怎么申请解封吗? 银行冻结系统是半年后自动解冻。一般如果没结案,法院持相关文件会在“续冻”。若满6个月后,银行系统会自动解冻,若没有相关文件银行不会再冻结。 法院继续冻结肯定会"未结案"之类文件。如果未满6个月结案,法院会持“解冻通知书”去银行解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和手段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2、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法院冻结银行卡后一般会通知本人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当法院冻结银行卡时,需要及时通知当事人。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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