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文物罪的惩罚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一、走私文物罪的惩罚措施有哪些 走私文物罪的惩罚措施有: 行为人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走私文物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走私文物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中的禁止出口制度;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 ![]() 三、走私文物罪的追诉时效 走私文物罪的追诉时效是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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