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及期限 类别依据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二年特殊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一年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7条二十年继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8条二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诉讼的期限《行政复议条例》第29条十五日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诉讼的期限《行政诉讼法》第39条三个月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期限《土地管理法》第52条三十日最长诉讼期限关于贯彻《行政诉讼法》若干意见(试行)第35条一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