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打算跳槽了,但现在单位已经给自己缴存了几万元的公积金,跳槽后会不会丢失掉?很多朋友都有这样的疑问。其实,按照现在的公积金政策,这种情况是属于“正常转移”,费点功夫也就能搞定。 按政策,能够办理公积金正常转移的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职工调动工作,调入单位已开设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第二,单位合并、重组,职工并入新单位,新单位已开设住房公积金专户的。也就是说,如果新单位没有开设公积金,那就不属于正常转移。因此,凡这两种属于正常转移公积金的情形,职工首先要找到“新东家”,让新东家提供其单位公积金专户账号,然后再找到以前的单位,根据职工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专户账号填制《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及转账支票,最后到缴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就行了。(BJF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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