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听证会,是指立法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其他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等通过一定方式(常见为听证会)陈述意见,为立法机关审议法律法规提供依据的一种立法制度。该制度服务于立法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因而日益为学者和立法当局所重视。 听证制度设计的重要价值在于它所体现的一系列的功能。戴维.杜鲁门把听证的协调利益的功能与目的归结为“它提供一种准仪式的手段来调节利益集团之间的分歧以及通过一种安全阀来减轻或消除干扰。”在听证过程中,能通过听证的方式聆听各方面意见,尤其是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使得将一些矛盾充分暴露出来,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集思广益,为行政行为的顺利进行以及能够得到很好的遵守创造条件。 ![]() 二、听证会的参加人员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旁听人等。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关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听证记录人由听证机关指派;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有关负责人担任;听证监察人由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听证机关举行听证会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监督。 三、听证会的流程 (一)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 (二)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 (四)举行听证会; (五)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 (六)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 (七)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 (八)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调查取证人员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九)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 (十)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 (十一)当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 (十二)由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应按照一般程序的规定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听证会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以及“听证会的参加人员”和“听证会的流程”等相关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这里会提供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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