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收集证据要注意些什么? |
释义 | 答:1、依《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收集书证,物证应应尽量收集原件原物;收集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再收集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和复制品。 2、当事人所收集的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内在联系,以使收集的证据能起到证明的效力。 3、当事人所收集的证据的途径、方式必须合乎法律的要求。具体来说,当事人不能以盗窃,欺骗,伪造,威胁,利诱,贿买等方式取证。也不能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证人作伪证。 4、当事人可自行收集证据,也可委托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进行取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