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索赔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索赔分类有哪些 索赔目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二、索赔事项 1、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承保人或发包人与供货商之间的索赔,承保人与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2、按索赔的目的和要求分类:工期索赔,一般指承保人向发包人或者分包人向承保人要求延长工期费用索赔,既要求经济补偿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3、按索赔事件性质分类工期延期索赔,工期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故障或条件索赔,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其它索赔。 三、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材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收集整理关于建筑工程索赔分类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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