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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
释义
    一、解除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接触劳动合同的,只需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主管人事的部门发送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在试用期提前3日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开具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企业负责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都有标准格式,载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内容,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制作,用人单位领用。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除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在正式期提前30日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在试用期提前3日告知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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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