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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险撞死人还用掏钱吗
释义
    这位当事人的问题应该是车辆购买全险的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需要驾驶员个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否需要驾驶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1、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数额,该损失的具体数额有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构成。不同案件具体情况不一样,因此,该具体损失的数额因案件本身的不同而导致结果的不同。
    2、车辆购买的全险保险责任限额。该保险责任限额一般由两部分构成,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仅在该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3、是否存在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具体免赔事由在保险合同中会有明确的约定。
    所以,在一般在不存在免赔事由的情况下,且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总额超过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数额,驾驶员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否则超出的部分需要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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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