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 |
释义 |
一、生育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二、生育证明的目的和内容是什么 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 三、开生育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生育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的相关内容。在开生育证明的时候一定要提供真实的资料,千万不要隐瞒一些事实,不然被查出来的话,不仅会影响以后的生育问题,而且就连生育保险的报销也会遇到阻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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