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
释义 | 大家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有些情况是我们观察不到的,也就是说我们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并不知情。对于这种不知情的交通事故来说,如果发生以后存在肇事逃逸的情况,应该怎么样处罚呢?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为逃避事故责任而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主要看三个方面因素:(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 (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 因此,肇事行为的认定,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没有发现肇事行为,自然也没有故意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三、对于肇事逃逸罚款多少钱 这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这是没有具体的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因害怕承担责任而逃避的,要赔偿多少钱要依据事故造成的损失而定,赔偿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我们不是特别清楚的话,这种情况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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