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申请破产案和解 |
释义 | 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成功处理东莞某织造厂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和解一案。目前,该公司的债权人正陆续收到清偿债权款项。这是2007年新《企业破产法》颁发后,东莞首宗企业申请破产和解成功案件。 资不抵债新兴织造公司宣布破产 东莞某织造厂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成立于1993年,是东莞最大规模集织造和漂染于一体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高峰期时,该厂有600多名员工。近年,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计数千万元。2011年6月10日,该公司因资不抵债,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产核资报告及现场勘查情况,该公司负债高达7800万余元。在优先偿付300多名工人的工资,并支付破产费用后,该公司的普通破产债权受偿率预计不足10%。如果通过破产清算终结企业,不仅该公司多年苦心积累的商业基础付诸东流,债权人的利益也无法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破产和解新兴织造公司复产 笔者了解到,申请破产中,有一家大型境外企业表示愿意收购某公司外方股权,并代某公司清偿一定比例的对外债务。 于是在法院的协助与监督下,相关各方进行了一系列协商,包括境外企业与某公司的协商、某公司债权人与某公司的协商,还包括争取让企业保持正常开工,保障机器设备的正常转运,保障员工正常工作、如期发放工资等。 最终,某公司的和解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境外债权人按债权额的20%获得清偿,其他债权人按债权额的40%获得清偿。 2011年11月28日,法院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某公司提出的破产和解方案的决议。2011年12月15日,法院裁定确认佛山市某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等49位东莞某织造厂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及受偿款。 截至发稿时止,笔者了解到某织造公司除了尚余少量程序性事宜需处理外,该破产案日前基本审结。该案的和解,减轻了债权人的损失,盘活了某公司资产,为绝大部分员工保留了就业岗位,实现了多方共赢。 目前,东莞某织造厂有限公司基本恢复了经营。一个负债数千万元濒临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和解的帮助下,得以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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