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湘潭一娭毑网上转账看走眼 5万元转错了人 |
释义 | “我老伴在网上汇款的时候,不小心把5万元钱汇到别人的账户上去了。”11月20日下午,家住岳塘区宝塔街道长塘社区中央广场小区的周大爷,急急忙忙来到社区求助。 输错汇款账户 “我们借了别人的钱,本来是要还15万元的。”周大爷介绍,11月20日上午11点多,他从医院回来后,发现老伴还了10万,还有5万元没有汇过去,便催促老伴赶紧把钱汇过去。 “平时都是我老伴操作电脑,可是这会儿她弄了半天也没动静。”周大爷说,他和老伴见状赶紧去营业网点查询。而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这5万元已经汇入一个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这时,周大爷和老伴才发现,5万元汇错了地方,“肯定是我老伴眼花了,输错了汇款账户。” “我希望银行能够帮我追回这笔钱,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无权这么做,要我们找收款人协商。”周大爷说,这位收款人曲先生,与他们有过业务往来,还留有他的联系方式,“但是打过去始终无人接听。” 当天下午,周大爷和老伴来到社区求助。 社区民警了解情况后,也尝试拨打了曲先生的电话,同样无人接听。于是,民警陪着周大爷来到了一个中国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周大爷希望工作人员能够冻结曲先生的账户,并退还这笔钱。工作人员告诉周大爷,根据相关规定,他们无权这么做。 同意如数归还 “我知道他住哪个小区,但不知道具体是哪一栋。”周大爷无奈地说。 于是,社区民警又陪着周大爷来到了曲先生所居住的小区。经过多方打听,周大爷终于找到了曲先生的妻子。 曲先生的妻子表示,丈夫不在家,等他回来,将如数归还周大爷这5万元。 “我们要攒上四五年才能攒到5万元,这笔钱对于我们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周大爷说,他和老伴由衷地感谢社区民警和工作人员。 “如果不退还,收款人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湖南公畅律师事务所的李雁律师说,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万一收款人拒不退款,汇款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收款人主张权利,索还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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