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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获利没有合法根据属于不当得利
释义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该条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致人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一方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卢某认为,本案张某的行为完全符合不当得利的四个构成要件:(1)因电视退款行为,女婿张某受有利益;(2)因买电视岳父李某付款,后遭受损失;(3)张某受有利益与李某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张某得到李某的18100元没有合法依据。被告张某一方面承认李某支付电视款18100元的事实,另一方面又提不出合法占有该笔退款的法律基础。这样的事实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即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
    卢某称,根据民法原理和举证规则,对于不当得利的举证,受损失方只举出自己受到损失、对方获得利益、对方获得利益与自己受到损失有因果关系即可要求对方返还,至于被告张某获得利益有没有合法依据当然由他自己来举证证明,如果能够证明有合法依据,自然不用返还,否则理应返还,而张某却无法举证证明其保有该笔款项的合法依据。因此,张某最终败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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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