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是怎样的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二、一般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怎么判刑的 法律网提醒您,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判刑如下: 1.触犯本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20万元的罚金; 2.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数额巨大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的罚金; 3.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数额特别巨大的,则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三、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能取保候审吗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符合条件的能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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