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逃逸方一定要承担全责吗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逃逸方一定要承担全责吗 在实践中,发生道路后,如果驾驶员逃逸,大部分会被认定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上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另外还有公安部的规章《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表明了立法上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是根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的各自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程度来确定个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二、哪几种情况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负全责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 3、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4、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5、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6、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7、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8、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9、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0、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 1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1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14、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15、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以上内容就是交通事故逃逸方一定要承担全责吗相关的回答,一般的情况上来说的话,如果对方发生了交通逃逸的话,一般会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但是在分析这个逃逸全部责任的问题上面会从各个细节进行,所以也有可能即使出现逃逸,也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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