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哪些情形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以下情形: 1、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文书后,仍然缺席开庭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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