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先说法院是怎么受理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的。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但是,如果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除非是非法同居,即与有配偶者同居的,否则法院一般不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 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遵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各自承担抚养费,并按照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同居关系不是一种正常婚姻形式,虽然有时候的确是按照合法婚姻对待的,但毕竟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总归是有所欠缺的。 二、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对怎么解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权处理和抚养费给付的相关解答。想在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同居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各位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法律网寻找答案哟。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十二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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