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销案子怎么销案底 |
释义 | 一、传销案子怎么销案底 案底不能消除。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下达过《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就是没有被处罚,没有被处罚就没有案底,也就不需要销除。 如果公安机关实施过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就会将处罚后的案件卷宗长期保存,以备查验,这种案底是不能销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二、什么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实施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传销案子怎么销案底”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传销案子怎么销案底,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这种情况是不可以销案的。与此同时,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七十五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两百二十四条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224.1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