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要约的条件为: (一)要约明确约定了是可以撤销的; (二)受要约知道起要约可撤销; (三)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要让受要约人知晓; (四)撤销要约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送达给受要约人。 二、要约撤销的法律后果 是要约失效。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撤销要约,以下两种情况是不可以撤销的: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三、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 (一)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二)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总之,应对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撤销要约一定要告知受邀约人。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法律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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