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对小区内的会所享有的权利 |
释义 | 业主对小区内的会所享有所有权么? 根据《关于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有关规定的通知》(2002)的规定,会所、储蓄所、娱乐活动室等经营性用房,居委会、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不能作为公用建筑进行分摊。 因此,小区业主不是会所的主人。开发商可以出租、出售会所,但由于会所构成小区一部分,故应当遵守小区秩序,维护小区景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