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是否审查合同效力 |
释义 |
一、公证处是否审查合同效力 公证处有的是进行合同公证的权利,让合同更有效力,而审查合同的效力不归公证处管理,如果合同是无效的或者可撤销的,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公证处可以对当事人之间签署的合同进行公证,所谓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根据该条规定可知,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才能生效,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可以去公证处对合同进行公证,但是未经公证签署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怎么理解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之分。 狭义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依合同法的建构逻辑,合同的订立是规范缔约当事人之间如何达成合意,合同的效力则是进一步规范当事人的合意应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灵魂,只要当事人间的合意不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的意志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我们所讲的合同的效力,通常指的是狭义的效力概念。 三、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 合同效力具有以下方面的具体表现: 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公证处是否审查合同效力的内容,可见公证处并不会审查合同效力,公证处的权利仅是对合同进行公证而已,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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