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账户怎么开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账户怎么开 《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因此,由于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破产企业的潜在义务转化为现时义务并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确认为负债的条件,故清算组应当将担保债务补计入账:借:清算损益,贷:其他应付款。 ![]() 二、破产清算使用的账户可以开立吗 可以。清算组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除临时存款账户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持人民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应为“××清算组”或“××管理人”。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及时撤销临时存款账户。 三、公司破产清算最快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确切规定,一般时间都会很长,因为企业破产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律手续,如清算审计、安置方案、资产处理、债权处理等等工作需要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企业破产清算时间往往都是一年以上。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破产清算账户怎么开相关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成立的清算组,对破产公司债务进行清算评估工作后,可以由清算组持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账户,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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